济南保洁公司 讯:家政公司招本地员工可享补贴
我市日前出台“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对市直、广陵、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瘦西湖景区范围内的新招用本市户籍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其中,新招人员属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再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新招本市劳动者有补贴
据了解,扬州市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服务机构(简称“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按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其中,新招用人员属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再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家庭服务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比例计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以上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原则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新招人员应具相应能力
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享受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家庭服务机构,应具备五项条件:家庭服务机构注册在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持有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新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应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新招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应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从业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满6个月以上。
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
具体办理程序为:填写《扬州市家庭服务机构登记表》,经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初审后,携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到机构注册地所在地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进行登记,市直企业直接到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处进行登记。登记审核通过的企业可凭《扬州市家庭服务机构登记表》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基层平台管理科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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