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夏侯凤超
日前,济南市政府网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记者获悉,济南或将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鼓励驻济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
《意见》指出,培育家政服务业品牌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示范企业,支持其在员工制发展、产教融合、服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对已经实行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家政服务企业连锁化发展。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套设置家政服务业态,引进家政服务连锁企业运营,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鼓励连锁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场所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家政服务企业使用的水电暖气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
丰富高端家政服务内容。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家务管理、健康管理、智能家居、安全管家服务,提供定制服务、多元服务、高端服务,精准满足高品质群体生活需求。加快培养高端家政人才。鼓励驻济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高端人才。
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鼓励企业对家政服务人员全面开展岗前培训,对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再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对家政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鼓励集中配租。
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化。加强国家和省级标准宣传贯彻,完善家政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服务质量认证。适时推行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家政服务质量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区(县)属地管理和部门协作,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加快家政服务发展平台建设。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服务和评价信息,建立家政服务行业数据库。完善家政服务人员信用档案,一人一码一卡,实现家政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加强家政行业组织建设。依托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监测,发布家政服务技能等级薪酬指导意见。
家政企业经营规模化达标准将或500万扶持
《济南市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同时发布,明确资金使用对象为在济南市域范围工商登记注册、获准家政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满三年、依法经营、在济南市依法纳税、财务管理规范的法人企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及家政服务业行业协会。
支持家政企业规模化经营。对首年度营业收入(含代发家政服务员工资,下同)达到1.5亿元,连续12个月每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人数20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500万元扶持;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连续12个月每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人数10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250万元扶持;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连续12个月每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人数5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连续12个月每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人数3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连续12个月每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人数1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扶持。
支持社区家政网点经营。对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信用记录或入驻济南市家政服务诚信管理平台的家政企业,申报期内在济南市范围内新建直营门店的家政企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每建1个店给予2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支持家庭服务诚信建设项目。对申报期内入驻“济南市家政服务诚信管理平台”的企业,按照人证统一认证终端购置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扶持。鼓励诚信搬家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购置运营车辆,对入驻济南市诚信搬家服务平台的企业且在申报期内新购进的运营车辆,每辆最高给予2万元以奖代补;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已经实行员工制家政企业,给予实际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和30%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支持家政企业开展技能培训。
支持家政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或自主办学,对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补贴。2020—2022年,每年在职业院校安排家政服务类专业“双师型”教师岗位20个,聘请企业产业教授、能工巧匠进校园任职任教,每个岗位给予薪酬补助5万元。对在济家政企业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技能大赛给予扶持。对举办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